为了加快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智库建设,促进教育研究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科研人才,现公布我院2015年招收国内访问学者有关规定。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地方教科院所、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独立主持过课题研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3.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5.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二、培养目标
访问学者通过为期一年的访问学习和工作,参与科研实践活动,了解并掌握本领域的学术前沿动态,开阔研究视野,拓宽专业方向,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为造就学术骨干、研究型教师、专家型领导奠定基础。
三、培养方式
学习理论实践课程(以讲座形式开设),参与相关学术活动,进行科研项目研究。访问学者的培养指导由导师负责,访学期间的研究题目由导师与访问学者共同商定。访问学者的研修与自身需求相结合、与导师专业特长相结合,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招收办法
1.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可登陆http://www.nies.net.cn/xz/bsh_fwxz/tzgg/下载);
2.经单位推荐,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将申请表、近期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和体检表(当地市级医院)于5月20日前寄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邮政编码100088);
4.经我院审查通过后,于6月下旬下发录取通知。
联系人:李晓忠 电话:010-62003395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