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所)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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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5-01-04 科研课题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

  为推动全国教育科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智库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经教育部批准,召开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所)长工作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122日全天。21日报到,23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北京金台饭店。

  三、组织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

  四、参会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负责人各1名;各省推荐1名地市级或县区级成绩突出的教育科学研究所(室)负责人代表。

  五、会议议题

  1.研讨《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

  2.交流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智库建设的经验;

  3.启动2015年教育科研协同创新工作。

  六、会议议程

  会议包括全体大会和分组讨论两个环节。上午:部领导讲话,大会交流;下午:分组讨论,大会总结。见附件1

  七、会议材料

  参加会议的各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围绕已经实施的促进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教育智库建设的政策保障情况,向会议主办方提供先进经验交流材料,字数为3-5千字。

  为便于编辑印发,请参会院所于113日前,将汇报材料电子稿发至会议邮箱中。材料上请注明撰稿人姓名及手机联络方式,以便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八、其他事宜

  1.主办方承担会议期间餐费。参会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到达会议地点的交通方式见附件2

  2.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市或县区教科院所,由各省级教科院所统一通知。请务必于113日前,以省为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3),通过传真、电邮或电话方式反馈会务组。

  3.请各单位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所通讯录》(见附件4)于113日与参会回执一并反馈会务组,拟于会议期间印制,并向参会代表发放。

  4.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邮:kyc@nies.net.cn    传真:010-62003920

  刘晓楠62003847,方铭琳62003848

  赵小红62003931,王新波62003920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O一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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