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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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4-05-16 科研课题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教育学会中小学劳技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发明协会,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教育,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蔚然成风,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少年儿童从小就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的讲话精神,为青少年搭建施展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平台,促进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经报教育部批准,2014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决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将继续保持综合、立体的特点,展示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同时进行现场创新制作活动(制作命题通知另发)。

  优秀劳动技术教育创新成果包括学生的“创新发明作品”和“工艺技术作品”两大类。

  二、活动目标

  1.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劳动技术创新教育为依托,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培养中小学生的劳动观念、创新意识、动手实践能力,使他们“爱劳动、能设计、会动手”,大胆创意,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在中小学生中形成学习、创新、和谐的良好氛围。

  2.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青少年劳动技术创新活动,开展“三爱”教育最为广泛的参与基础和社会影响,搭建一个促进青少年创新能力不断发展的展现、互动、交流的平台,努力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学生参作品要求

  1.以中小学生劳动技术、通用技术教育和科技教育创新作品为主,凡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中小学生设计制作的作品均可参加展示评选。

  主要包括两大类作品:创新发明作品;工艺技术创新作品。

  其中“工艺技术创新作品”主要指中小学生在学习劳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中设计制作的纸艺、陶艺、艺、木艺、铁艺、绳艺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技术类创新作品。部分工艺技术创新作品(例如软陶创新小作品)须以系列的形式进行申报。

  2.按照“自命选题、自我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加评学生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学生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已在前六届“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评。

  4.创新发明作品须自行进行“查新”;参加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申报办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院(所)、教研室、中小学劳技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可与省教育学会、发明协会等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省一级组委会和评委会,负责组织本省中小学生参展。

  亦鼓励各地市(区、县)组成相应一级的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参展。

  2.参加“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的选手,须用中文填写“参评申报表”(可从www.laojijiaoyu.cnwww.esph.com.cnwww.nies.net.cn网站下载),表后附1000字以内的参评者的创新设想和设计说明,并附结构图和实物照片各一张,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省(或地、市)组委会,由地方组委会组织初评后,择优报送。

  如因故地方(省或地、市)未能统一组织参评参赛活动,个人亦可向邀请赛组委会申请直接报名参赛;参赛者须填报相关“申报表”等材料,经所在学校领导签章同意后,寄交给大赛组委会;经过全国初评,可取得参评资格。

  填表时须注意:学生集体作品最多只可填写前三位作者;“辅导老师”栏只填写第一辅导老师,多填写视为无效。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作品。

  4.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材料寄送的有效截止日期2014530,逾期不予受理。

  五、活动性质

  本次活动是一项公益性工作,旨在促进青少年素质提升和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经费由四家主办单位落实,不收取参赛人员任何费用。

  六、评选表彰办法

  1.评审原则

  展评活动将采取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评审程序

  1)学校推荐。

  2)省地市(区、县)初评,择优推荐。

  3)全国初评。

  4)全国终评、现场竞技比赛(另行通知)。

  3.表彰奖励办法

  分设中小学生优秀劳动技术创新作品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证书和奖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发明协会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支持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教部

     承办单位:教育科学出版社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组织机构

  由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教育、科技界知名专家组成“第七届全国中小学劳技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示、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教育科学出版社606604室 

  联 系 方 式: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9

  邮编:100101

  电话:010-64989604 64989603(传真)

  E-mail:laojizhengwen@sohu.com

  联 系 人: 刘老师 13701310737

  李 慧 13381159609

  徐 瀛 010-64989585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发明协会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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