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婕:编制规划要注重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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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4-20 科研课题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时期。当前,各地正在积极编制教育专项规划,并统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内教育领域重点环节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实施具有前瞻性、全局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建设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以往教育规划编制最大的问题是编制出的规划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这客观上反映出规划本身的科学性有待提升。从现实来看,如果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难以得到实质性突破,那么许多体制机制障碍会进一步阻碍教育的发展,使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如果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教育规划对实际工作指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规划目标任务就不能及时有效落地。为此,在各级各类教育规划出台之际乃至以后,要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通过规划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切实解决教育关键领域的问题,把教育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要积极规划建立跨领域多部门的合作机制。教育问题从来都不仅仅是教育领域内部的问题,编制、经费和用地等各项制约教育发展的保障性要素的审批权多在教育系统之外,因此,教育规划要注重建立健全高效而稳定的多部门,特别是教育与编办、人社、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关键部门的合作机制。实现教育供给侧改革,不仅要求教育系统在人才培养质量、结构和规模上有所突破,还需要其他系统切实保障对教育的供给与投入。

  要创新教育规划编制的指导与监督机制。以往各级政府在编制自身教育发展规划时存在一种不良现象,即省抄袭国家、市抄袭省,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互相抄袭,使得规划本身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不仅大大减弱了规划对未来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指导价值,也使得编制规划本身变得不再严肃。建立层层指导和监督的机制,要求地方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小组,调配相关人员因地制宜地编制适用于本地区的教育发展规划。必要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参与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分析。只有量身定制的规划,才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此外,省、市和区县要加强对学校发展规划的指导,学校作为教育系统的基本单元,其规划科学、执行到位是保障国家教育规划真正落实的关键所在。

  编制教育规划要注重各级各类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这是规划和纲要目标得以落地的重要保障。要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目标与发展路径之间的动态调节机制。党和国家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有能力破解新时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们对优质教育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基础教育阶段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不仅“有学上”,还要“上好学”,乃至“就近上好学”的迫切现实需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要实现人才培养结构、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相契合。这些矛盾的解决都需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和突破,如积极深化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等一系列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基础教育不仅要强调抬高底线,还要注重学校品质化、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要更注重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以保证人才供给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

  构建以人为本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公平,就要努力实现教育供需平衡。这种供需平衡既存在于教育系统之内,又存在于教育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同时也是编制教育规划时需要重点关注之处。

  (原载3月26日《中国教育报》。作者郭元婕,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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