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翠:成就教师静心育人的教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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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3-15 科研课题网

  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再度热议为教师减负话题。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减轻教师负担从社会呼吁走向国家决策。各地在《意见》指导下纷纷出台教师减负清单,保障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表面上看,为教师减负似乎面临雪上加霜的境地,但从本质上看,二者的精神和目标高度一致。减负是减少教师承担过多不必要的社会事务或事务性工作,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双减”则更是要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服务学生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亟须科学认知和扎实推进为教师减负工作,真正为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减负增能。

  为教师减负,旨在让教师成为更专业的职业,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意见》中提出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以及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四个方面。这些机械性、重复性的工作,严重干扰了教师教育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鉴于考核一票否决制度的影响,教师又不得不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应付这些繁杂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应对这些工作成了硬性要求,而教育教学则成了夹缝中的弹性要求。为教师减负首先要回归教师职业本源,聚焦教师职业的主责主业,切实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真本领。钻研教学、精进课堂和研究学生是教师职业的本分所在,终身学习、持续发展是教师职业成长之道。为教师减负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教师教书育人的天职,还学校时间和宁静。

  为教师减负,应该建立健全教师工作量标准,全面加强教师管理标准化水平。教师作为学校这个组织和教育系统中的一员,其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组织原则和社会规则,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使命。因此,要在现有教育法治框架下,建立健全教师工作量标准。工作量标准是对教师工作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

  首先,关于教师工作质的规定性上,教师工作任务应该包括教学工作(上课)、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备课、批改作业、家校沟通、个别辅导、学生管理等)、自身专业发展(教研、研修和参加培训等)、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有关决策、参加会议等)、承担一定行政工作(担任中层干部等)等五个方面。这些工作任务之间并不是并列的,而是呈现从内到外的洋葱模型,第一层是核心层,即直接承载教书育人使命的上课。第二层是直接为最核心工作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包括设计与开发教学计划、备课和对教育教学进行评价如批改作业、组织考试等。第三层是支撑前两个层次工作的保障性工作,包括专业发展、专业合作、沟通交流和学习现代技术等方面。最外层为辅助性工作,包括参加有关会议、对外联络、辅导和组织学生课外活动以及参与有关决策等。

  其次,明确教师的总体工作时间及其再分配。教师工作时间的确定紧紧围绕教师职责的第一层教学工作。在明确规定教师工作量基础上,充分考虑寄宿制学校、一贯制学校、农村小规模学校、特殊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特殊性,研究制订教师工作量标准,加强教师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为教师减负,要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专业自主权,切实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减负任务和目标,从本质上来看这些负担都是外部对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干扰和影响。为教师减负,实则是减少学校外部和教育外部对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过多干扰,让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此,亟须在现有法治框架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法治,加快学校法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学校、教师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明确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边界,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工作,明确教师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加强执法建设,理顺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教师、其他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明确的职责。

  为教师减负,需要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给予正确认识,倡导社会对教师认知合理化。显性负担消耗的是教师的时间和精力,教师体会到的是疲倦和困乏。教师职业承受的隐性负担愈演愈烈,消耗的是教师的精神和尊严,教师感受到的是无助。一方面,有的家长要求教师像自己一样全方位、无死角、精细化地关心、爱护和帮助自己的孩子,不能有片刻迟疑,不能有丝毫怠慢;另一方面,有的家长又体现出极强的法律维权意识,一旦出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求教师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自媒体时代的舆论发酵、社会媒体关于个别教师负面事件的报道、传播和迅速发酵升温给教师带来了极大挑战和无限压力。这些事件的发生产生了“一人生病,万人吃药”的不良局面,一旦有教师不良事件发生和报道,所有教师都需要开展相关方面的自查、反思和回头看,并要以材料和图片的形式来证明。这些无效工作浪费教师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这些负面报道严重影响教师的社会形象,影响教师的权威,导致教师不敢管学生,为教育教学工作带来困难。为此,社会各界应正确认识教师职业,认识到教师承载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社会各界既不能以个别教师的行为来推及所有教师,更不能以教师的个别行为来全盘否定教师。教师的工作需要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和支持,需要社会给予教师职业更加合理化的认知,给予教师工作更多宽容和支持。

  (原载3月10日《中国教育报》。作者李新翠,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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